关于转发《关于2006届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的填写、保管等注意事项的通知》文件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日前含羞草 学工部收到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关于2006届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的填写、保管等注意事项的通知》,现把该文件转发如下,请各位毕业生认真学习该通知的精神,并切实按通知上的要求填写、保管好推荐表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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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届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的填写、保管等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实体系:

2006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已经起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将在近期发放到各院系。上述就业资料是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刷、下发的,学校按纳入就业方案的毕业生人数领取,每位毕业生人手一套。为了更好的管理、掌握学生的就业情况,避免因一人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而对学校和毕业生本人造成负面的影响,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毕业生向用人单位做推荐时使用,要求学生用钢笔如实、工整填写,院系审核并加具推荐意见后,统一交到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毕业生在投递简历时将推荐表复印件交用人单位,当确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才将推荐表原件交给用人单位。

二、 我中心已在实际需参加就业的毕业生的协议书上粘贴了条形码,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协议书由院系统一保管(南校区试行)。毕业生在签订协议时到院系领取,并由院系在就业指导中心发放的名册上登记拟签约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领取时间。

毕业生应在双方签订协议后十日内(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签章为准)送院系和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证登记,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各执一联协议书。如在10日内由于改变意向不能按时签约的,应将协议书及时返还给所在院系保管。如无特殊情况不在10日内到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证的,我中心将不予受理日后一旦有特殊原因需改办暂缓就业、解约等申请。如在十日内改变意向无法按时签约的,应将协议书重新交加院系保管。

三、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民族班、民族预备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的学生为定向生,毕业后须到定向地区就业。为方便这部分同学到定向地区联系就业单位,我们将为这部分同学发放推荐表、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上加盖“定向生”字样。

四、 签订协议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填写协议内容(如有补充条款可附页),并各自签字盖章。签订协议需明确档案、户口的接收单位、地址。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需找人才市场挂靠,人才市场在上级主管栏盖章。用人单位在广州市的落户地址必须写到:广州市××区××街××号。

五、 协议书不得涂改、变造和毁损,应告知领取协议书的毕业生注意保管有复写功能的协议书。如不慎将协议书毁损的,应凭毁损件直接到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更换,并在协议书上注明“补发”字样。

含羞草 就业指导中心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